文物博函〔2021〕7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9 05:12:30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已确定2021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博物馆的未来:恢复与重塑”(The Future of Museums:Recover and Reimagine)。面向未来社会、经济、环境等挑战,博物馆对于自身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应当开启新思考,探索新模式,提出新方案。

近年来,中国博物馆在凝聚国家文化认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理解过去、思考当下、启迪未来的价值持续彰显,日益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带领中国人民走过了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前进。值此“十四五”开局之年、“两个一百年”交汇之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国内外社会、经济、人文环境的深刻变革,以及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都对博物馆提出了更多挑战和更高要求。博物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主动地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更加深入地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更加积极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守正创新、勇开新局,充分发挥博物馆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服务文化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积极作用。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应围绕这一主题,在5月18日前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互动的平台,加深公众对博物馆的了解与认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地活动主题和口号。

二、宣传内容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挖掘阐发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的思想体系、丰富的科学文化艺术成果、独特的制度创造,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坚持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中的阵地作用、滋养作用。

(二)着重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策划推出的一系列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

(三)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的文物外展精品项目和引进的优秀境外展览项目,以及博物馆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经验。

(四)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以及大运河文化、长征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等中华文明标识建设,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促进馆际交流协作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

(五)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文化扶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向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服务,使全体人民可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发展成果的相关实践;针对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物质需求、社交需求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美好生活需要,优化服务供给,策划推出的个性化、高品质服务。

三、宣传形式

(一)鼓励通过联合办展、交流展览、巡回展览等方式,加强馆际资源整合,提升展览品质。

(二)加强云展览建设,依托互联网与各类新技术手段,打造永不落幕的博物馆。

(三)精心组织配套教育活动,如公众讲座、青少年课程、亲子活动、文化演出、研讨会等。

(四)实施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增强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和覆盖面。

(五)创新传播方式,鼓励社会参与,共同做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同时,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进一步增强博物馆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相关要求

(一)5月18日当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坚持“俭朴、隆重”的原则,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悬挂、张贴展示2021年度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免费发放博物馆宣传册,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免费开放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暂未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应实施减免费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开放政策。同时,要严格落实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安全预案,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三)做好“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日活动安排。有条件的单位可做好博物馆日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博物馆日活动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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