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规计〔2013〕393号《水利部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6-04-18 13:20:18

水利部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水规计〔2013〕393号

 



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载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以下简称河湖水系连通)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尽快建设一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近年来,我部安排部署了河湖水系连通战略研究等相关工作,各地也相继开展了一些河湖水系连通实践,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为科学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河湖水系连通的重要意义

(一)河湖水系连通是以江河、湖泊、水库等为基础,采取合理的疏导、沟通、引排、调度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立或改善江河湖库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经过长期的治水实践,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目前部分流域和区域已初步形成了以自然水系为主、人工水系为辅、具有一定调控能力的江河湖库水系及其连通格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一些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调配能力不足,部分江河和地区洪涝水宣泄不畅,河湖湿地萎缩严重,水环境恶化。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全面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对保障国家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河湖水系连通的总体思路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提高我国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工程为依托,努力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蓄泄兼筹、引排得当,多源互补、丰枯调剂,水流通畅、环境优美”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为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四)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紧密结合流域和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和河湖水系特点,以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为基础,科学布局连通工程。

——保护优先、综合利用。在保证连通区域水量、水质及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河湖水系连通,充分发挥河湖水系连通的资源、环境、生态等多种功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连通区域的自然条件、水利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湖水系连通的合理需求,因势利导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深入论证、优化比选。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加强连通工程论证和方案比选,高度重视河湖水系连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注重连通工程风险评估。

——强化管理、注重效益。加强连通工程的运行管理,注重连通工程的水量-水质-水生态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河湖水系连通的综合效益。

(五)主要目标。通过10~20年的努力,以水资源紧缺、水生态脆弱和水环境恶化等地区为重点,逐步构建国家、区域、城市层面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工程优化、保障有力的河湖水系连通格局,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防洪除涝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河湖水系连通的工作重点

(六)突出河湖水系连通的功能要求。以水资源配置为主的河湖水系连通,要根据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区域水系格局、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生态环境状况,统筹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用水关系,注重多水源的互通互济和联合调度,重点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应急抗旱能力。以防洪减灾为主的河湖水系连通,要根据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流域洪水蓄泄关系和洪水出路安排以及洪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功能,统筹安排泄洪通道与蓄滞场所,重点提高江河蓄泄洪水的能力。以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为主的河湖水系连通,要根据区域与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要求,在强化节水和严格防治污染的基础上,结合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修复河湖和区域的生态环境,重点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七)把握河湖水系连通的区域特点。东部地区以巩固优化水系格局和连通状况以及合理恢复历史连通为重点,针对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河网密布、循环不畅、水环境压力大等特点,加快连通工程建设,维系河网水流畅通,率先构建现代水网络体系。中部地区以恢复、维系、增强河湖水系连通性为重点,针对中部地区水系复杂、河湖萎缩、蓄滞洪水能力降低等问题,积极实施清淤疏浚、打通阻隔、新建必要的人工通道,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资源调配能力。西部地区以修复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能源基地、重要城市用水为重点,针对西部地区缺水严重、生态脆弱、人水矛盾尖锐等问题,在科学论证、充分比选的基础上,合理兴建必要的调水工程,缓解水资源短缺和生态恶化的状况。东北地区以保障老工业基地、城市群和粮食生产用水为重点,针对东北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水体污染、湿地萎缩等问题,开源节流并举,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恢复湖泊湿地,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八)注重不同层面的连通特征。国家层面河湖水系连通以重要江河湖泊为基础,重要控制性水库为中枢,依托南水北调等重大跨流域调水工程,逐步形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河湖水系连通总体格局。区域层面河湖水系连通以国家骨干连通工程为依托,以区域内水库、湖泊为调蓄中枢,建设必要的引调水工程,逐步实现局部连通向区域连通发展,形成“互连互通、相互调剂”的格局。城市层面应以城市水源调配、防洪排涝、水环境改善为重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连通城市河湖水系,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备用水源工程建设,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保护恢复河流生态廊道,提高水体流动性,适度构建亲水平台,提升城市品位。针对一些农村河道淤堵严重、水流不畅、水源不足等问题,积极实施清淤疏浚、引排工程以及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四、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的有关要求

(九)以规划为依据,有序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建设,要以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为基础,纳入水利发展规划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中小型工程建设,要结合区域水利规划、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等,统筹安排实施。要根据区域水系格局和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把握区域河湖水系演变规律,统筹考虑连通的需求与可能性,自然连通与人工连通相结合,恢复历史连通与新建连通相结合,合理有序地开展河湖水系连通。要将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地区河湖连通工作列入优先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好示范作用。

(十)深化前期论证,提高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遵循水文循环、水沙运动、河湖演变等自然规律,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科学连通,避免盲目建设。要将连通相关区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河湖水系的特点,合理确定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的功能、范围、规模,优化工程建设用地、移民安置等方案,建立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工程综合效益。深入分析河湖水系连通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重视多方案比选与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论证,强化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对水循环及社会、经济、生态的影响评价,有效规避洪灾和污染转移、生物入侵等连通风险。加强方案协调论证,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以及专家和公众意见,保证论证和决策的科学性。

(十一)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建立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序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开展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研究,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等手段,加强连通工程涉及区域的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监测,科学制定调度方案,加强河湖水系连通系统防洪、供水、生态综合调度,充分发挥连通工程的综合效益。合理制定水价电价和工程运行的公益性补助政策,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中央分成和省级水资源费等要支持河湖水系连通前期论证、连通水系系统调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

(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是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构建河湖水系连通网络体系对提高水利支撑能力、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有序组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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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水规计, 水利部, 江河湖库, 水系连通, 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