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函〔2020〕55号《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调整部分国内地区名称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10 23:56:33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调整部分国内地区名称的通知
统计函〔2020〕55号
为准确编制地区统计数据,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等工作进展,现调整部分国内地区代码对应的名称,详见附表。
调整后的名称自11月1日起实施,请注意接收综合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统计分析司统计调查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国内地区名称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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