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2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湘桂古道永州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工程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湘桂古道永州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22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工程涉湘桂古道永州段选址的请示》(湘文物报〔2020〕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湘桂古道永州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工程。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说明白芒营提干渠涉及湘桂古道永州段工程选线的唯一性,客观评估完全避让古道的选线可行性。
(二)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加大暗涵埋深,补充对渗水、沉降等潜在风险的评估和应对措施,确保文物安全;校核干渠各段长度数据,补充评估地面渠槽对古道景观环境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方案调整或绿化遮蔽措施。
(三)补充施工期间的文物保护措施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车辆、材料运输路径及施工场地应避开古道保护范围。
(四)核对文本中顶管、暗涵长度,确保前后一致。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2月3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03567.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湘桂古道, 永州段, 保护, 范围, 建设, 控制, 地带, 涔天河, 水库, 扩建, 灌区, 工程, 意见,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