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办发〔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侵权假冒案件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6-04-21 01:01:27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侵权假冒案件数据统计口径作了调整完善,自2014年1月起实施。请于每月22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上月底的累计数据。相关表格电子版可登录“djqqjmb.mofcom.gov.cn”从“政务公开”栏目下载。
联系人:裴艳杰85093365 彭增田85093059
传 真:85093364
附件:部门侵权假冒案件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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