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4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海龙屯飞龙关边坡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海龙屯飞龙关边坡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1号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海龙屯—飞龙关边坡加固保护工程的请示》(黔文旅呈〔2020〕1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所报方案需做以下修改:
(一)加强前期勘察和研究,进一步明确西北侧洞穴、楔眼的形成原因和历史功能,准确评估飞龙关护墙结构稳定性,分析边坡稳定性破坏类型、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等因素,为科学确定保护措施和施工强度提供依据。
(二)深化设计方案,尽可能保留洞穴、楔眼等人工痕迹,洞穴可考虑采用钢结构支撑,以满足边坡加固需求;掏蚀区域砌补不宜使用关隘散落石材;表面碎石可在粘结后以防护网封护,并尽可能降低防护网的景观视觉影响。不同意清除苔藓和藤蔓,建议加强日常监测、巡查,科学评估植被影响。
(三)严格控制项目范围和强度,做好施工中文物本体保护工作。规范图文表达,现状勘测图纸应全面反映病害类型和分布范围,设计图纸应细化保护措施和工程范围标识内容。
二、具体方案由你厅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厅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由你厅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厅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相关文物修缮后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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