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1〕41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25 00:43:25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网络动画片制作机构: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的要求,广电总局积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开展2020-2021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及“推出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的要求,引导网络动画片创作者投身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力争打造出广受观众认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作品,用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的行动方向。

二、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

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2021年3月20日之前,登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报平台(http://wldh.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完成申报。

(二)项目评议

1.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广电总局。

2.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推进

1.广电总局与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的制作机构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扶持资金。

2.制作机构在广电总局的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广电总局。

2.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

(五)播出推介

推荐视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进行创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深入挖掘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三)不得戏说恶搞、篡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四)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四、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动员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广泛征集优秀作品。

(二)在初评中对作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各省区市推荐节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部。

(三)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在评审平台上完成本地区材料初评。

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请按照上述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斌斌 010-86096141,徐伊然 010-86096124;

传真:010-86095595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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