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8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州萧山王氏雨具有限公司厂区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3-02 02:34:23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州萧山王氏雨具有限公司厂区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84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州萧山王氏雨具有限公司厂区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0〕1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对在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杭州萧山王氏雨具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及建设项目无异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建筑外观设计,降低色彩饱和度,建议采用以黑、灰、白为主的素雅色调,并注意与原有建筑相统一。

(二)深化拟建项目南侧、东侧沿河景观设计,进一步弱化项目建设对大运河环境风貌的影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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