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1〕21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鎏金铜蚕等2件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3-10 23:05:46
国家文物局关于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鎏金铜蚕等2件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博函〔2021〕210号
陕西历史博物馆:
你馆《关于陕西历史博物馆为驻港部队展览中心复制一级文物的请示》(陕历博字〔202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金怪兽(藏品号:ZT4176)、鎏金铜蚕(藏品号:八五1)复制方案,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复制品应还原文物锤碟锻制等工艺特征;贴金时注意清理复制品表面,压实纹饰凹坑部位。
二、复制过程中,应加强对文物提用环境的控制,细化风险评估与安全预案,确保文物安全。复制完成后,对复制品标明复制标识和数量编号,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三、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及时将复制档案、评估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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