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1〕70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高新视频技术落地应用推广,着力打造高新视频新业态新服务,加速形成高新视频创新链产业链,广电总局决定举办首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5G高新视频系列技术白皮书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215号)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实施指南(2020版)〉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126号)等有关技术指导文件要求,聚焦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虚拟现实视频、云游戏、超高清视频等端到端技术的系统集成和整体部署,着眼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应用场景创新,突出系统化、专业化、实用化。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5个。
二、参赛项目类别及要求
参赛项目分为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虚拟现实视频、云游戏、超高清视频等5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互动视频类
互动视频类参赛项目应依据《5G高新视频-互动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搭建端到端系统,连接创作者端和用户端,提供分支剧情选择、视角切换、画面互动等交互,实现互动视频与广播电视的融合创新应用。
(二)沉浸式视频类
沉浸式视频类参赛项目应依据《5G高新视频-沉浸式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实现拍摄、制作、编转码、传输分发和呈现等端到端全环节集成,重点在文旅、文博、文娱、文创等新兴数字场景中进行应用部署。
(三)虚拟现实视频类
虚拟现实视频类参赛项目应依据《5G高新视频-VR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搭建端到端系统,推出VR视频新业务,建设VR视频业务基础设施,部署VR视频业务终端,实现VR视频与广播电视的融合创新应用。
(四)云游戏类
云游戏类参赛项目应依据《5G高新视频-云游戏技术白皮书(2020)》,搭建从云端服务、网络层传输到终端层用户接入等端到端系统,提供高品质云游戏产品,实现云游戏与广播电视的融合创新应用。
(五)超高清视频类
超高清视频类参赛项目应依据《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实施指南(2020版)》,围绕超高清视频技术参数多维化、节目制作智能化、节目制播IP化、视频压缩高效化、网络传输高速化等方面,实现超高清技术应用创新发展。
三、大赛安排
大赛分为推优、预赛、决赛等3个阶段。
(一)推优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所属或辖区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的项目申报、审核及推优工作,并统一向广电总局推荐。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单一类别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单一类别可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申报,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单一类别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请各单位以公函形式将申报推荐材料,包括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科技司(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jskjc@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申报书。
申报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制订预赛评分细则,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按类别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进入决赛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大赛统一要求进行方案阐述、功能演示、终端呈现、现场答辩等,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定,每个类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四)颁奖仪式
大赛拟于CCBN2021主题报告会期间,公布大赛结果并颁发证书。
(五)同期活动
在CCBN2021展览会期间,拟举办现场展示及相关专题论坛活动,对本次大赛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四、其它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附件2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参赛项目征集、审核和推优工作,并以此次大赛为契机,加快构建高新视频创新应用新格局,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迭代升级和智慧广电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特此通知。
附件:
1.首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2.首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申报书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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