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24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军事科学院本部幼儿园复建工程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3-15 21:36:40

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军事科学院本部幼儿园复建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241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军事科学院本部幼儿园复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颐和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军事科学院本部幼儿园复建工程。

一、应按照颐和园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合理控制建筑体量、密度,优化建筑外观设计,淡化色彩,力求与文物整体环境相协调。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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