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24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北辰区至阳路(津永路-外环西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3-15 21:38:07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北辰区至阳路(津永路-外环西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245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实施北辰区至阳路(津永路—外环西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实施北辰区至阳路(津永路—外环西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拟拆除改造现状涵闸的历史考证和现状评估,明确地下文物遗存分布情况,如有必要应请考古单位参与场地清理工作。
(二)优化拟建道路与外环西路连接段道路设计,尽量将连接段道路红线边界移出文物保护范围。调整至阳路与外环西路塔接处方案设计,避让河堤外坡脚,确保文物安全。
(三)强化施工和运营期间大运河环境和水质监测,完善施工后期的环境修复措施,保护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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