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24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北辰区顺永道、济永道(至阳路—至广路)、至义路(津永路—至阳路)、至广路(津永路—至阳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北辰区顺永道、济永道(至阳路—至广路)、至义路(津永路—至阳路)、至广路(津永路—至阳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243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北辰区顺永道、济永道(至阳路—至广路)、至义路(津永路—至阳路)、至广路(津永路—至阳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北辰区顺永道、济永道(至阳路—至广路)、至义路(津永路—至阳路)、至广路(津永路—至阳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方案设计,补充电力、通讯、热力等道路配套管网设计;完善燃气管网设计,补充燃气安全设计并制订燃气事故紧急预案;细化道路两侧景观绿化设计,力求与大运河整体环境相协调。
(二)加强施工和运营期间对大运河文物本体和水质的监测,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大运河本体和环境安全。工程完工后应做好环境修复工作。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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