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艺发〔2021〕4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通知
办艺发〔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全面展现近年来我国京剧艺术继承与创新的优秀成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拟于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北京举办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时间、地点
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暂定),北京。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京剧优秀剧目展演。参演剧目以近年新创作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和经过重大整理改编、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优秀传统戏为主。同时,组织徽剧、汉剧、婺剧优秀传统折子戏组台专场演出。
(二)举办京剧艺术主题论坛,开展京剧艺术讲座、京剧文化旅游博览等主题活动。
四、参演剧(节)目申报事项
(一)申报条件
参演剧(节)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戏应为2017年5月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以后创作、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上演的完整剧目;折子戏应为能体现本剧种表演艺术精粹的优秀传统作品。
(二)申报数量
1.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申报不超过3台大戏(须注明推荐顺序),国家京剧院可申报1台大戏。每台大戏演出时长在90分钟以上。
2.安徽、湖北、浙江分别申报1台徽剧、汉剧、婺剧传统折子戏组台,每个组台总演出时长为90至120分钟;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各申报1个京剧优秀传统折子戏,演出时长在40分钟以内。
上述院校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不占所在地名额。
(三)申报材料
剧本、视频光盘(或U盘)、节目单各2份,申报表(见附件1、2)1份。请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剧本及视频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视频分辨率在480p以上。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使用邮政快递EMS)。
五、工作安排
(一)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剧(节)目进行审看和遴选,入选名单报批并公示后通知各地各单位。
(二)各院团、院校参加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主办单位将给予适当补助。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
联系人及电话:乔欣、刘淑娴,010-85157219、85157220
电子邮箱:beijingyscz@126.com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3月5日
附件:
1.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展演剧目(大戏)申报表
2.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展演剧目(折子戏)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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