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办发〔2004〕23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4-28 14:37:06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的通知


银办发〔2004〕23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3号)已于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银行各级行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提高实施行政许可的质量,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正确执行,总行条法司设置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使用。

附件(略)

附1: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附2: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附3: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附4: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附5:中国人民银行(X X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6: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7: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附8: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附9: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送达回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0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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