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运函字〔2021〕3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洁净能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洁净能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国知发运函字〔2021〕38号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建设中国洁净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建设洁净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重要指示精神,以知识产权运营助推洁净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我局支持在大连市依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建设洁净能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洁净能源中心),发挥好支撑产业、构建生态、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以知识产权为载体的技术要素高效流动,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服务带动全国洁净能源产业升级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希望洁净能源中心紧密围绕产业发展具体需求,大力提升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发挥依托单位创新资源优势,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产权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开展洁净能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培育产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促进洁净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请你局加强对洁净能源中心建设工作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总结梳理洁净能源中心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基础数据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洁净能源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积极发挥洁净能源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吕律 010-6208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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