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2021〕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建办市〔2021〕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按照我部关于严肃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详见附件)。据统计,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项目333573个,涉及建设单位242541家、施工单位267926家。
(一)违法违规行为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出9725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46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4.8%;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298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0%;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45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4.7%;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10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0%;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840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6.5%。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3562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7332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302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453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69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51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6457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终身不予注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575家,吊销资质的企业2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1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3097 家;责令停止执业28 人,吊销执业资格8人,终身不予注册1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1426人;没收违法所得总额338.91 万元(含个人违法所得12.52万元),罚款总额67737.88万元(含个人罚款3034.62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开展情况。
从查处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总数量看,四川、江苏、重庆3省(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 1308个、1182个、1125个(详见图1)。
从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4类违法违规行为看,山西、安徽、四川3 省查处项目数量较多,分别查处134个、89个、87个(详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重庆、贵州、江苏3省(市)处罚金额数较大,分别罚款10510万元、9259万元、7365万元(详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的省、直辖市予以表扬。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数据核实把关,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20年度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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