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社党字〔2016〕5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
民社党字〔2016〕5号
各部管社会组织:
现将《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
2016年4月26日
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根据民政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结合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两学一做”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实践,是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大量流动党员未转组织关系,部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有所淡化,加强社会组织党员思想政治建设,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和特殊针对性。
2.总体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每个党组织都要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学习教育,要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对于社会组织中的普通党员,要重点强化党员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着力解决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员,要重点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在党不言党,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要把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落脚点,通过理论自觉引领政治自觉,通过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进步;要充分结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内容方式,不断加强党员管理和服务,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统筹推进;要加大整顿软弱涣散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力度,健全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明确学习教育内容
1.学党章党规。全体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党规,熟知熟记基本内容,加深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认识理解,加深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重大原则和党内各项基本制度的认识理解,加深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认识理解。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学习党的历史,强化党性和国情教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2.学系列讲话。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普通党员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员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吃透其中体现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筹兼顾“弹钢琴”、求真务实等思想精髓,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3.做合格党员。全体党员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各单位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处处体现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行动力量;要引导党员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引导党员践行党的宗旨,讲原则、顾大局,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明辨是非,讲诚信,讲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时刻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攻坚克难,敢于担当,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做出积极贡献。
三、严格按照步骤和要求贯彻落实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更是一个终生课题。各单位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于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贯穿于加强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全过程,要坚持经常,注重实践,务求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1.动员部署。近期,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以下简称“民间中心党委”)将召开部管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对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党建联络员等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会后,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活动。民间中心党委将视情选派党建指导员提供帮助、全程指导。
2.深入学习讨论。各单位要为党员购买相应的学习资料,按照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已成立党组织的,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并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6月底前,以“对党忠诚、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产党人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9月底前,以“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11月底前,以“务实担当、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结合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每次专题讨论后要向民间中心党委报送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材料应涵盖本次学习讨论的主要情况、研讨中形成的主要观点等内容。
未成立党组织的,党员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回到组织关系所在地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民间中心党委将与流出地党组织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探索建立部管社会组织流动党员学习中心,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引导。
3.创新方式讲党课。各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员要带头讲党课。讲课时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答疑解惑,注重运用微信、微博、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和本单位工作实际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并要将党课的总结材料及时报送民间中心党委。民间中心党委也将在“七一”前后安排一次党课。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要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重点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广大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间中心党委将视情派人参加会议。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和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民主评议结果,都要及时报送民间中心党委。
6.立足岗位作贡献。各党支部要围绕自身业务工作,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要组织党员采取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的方式亮出党员身份;要开展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党组织负责人向普通党员示范,普通党员向群众示范,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发挥社会组织及其党员的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扶弱帮困、环境保护、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助教义诊、政策咨询等志愿服务;要利用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社区或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日活动,党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民间中心党委。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民间中心党委将推荐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
四、组织领导
部管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民间中心党委牵头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要建立党员学习小组,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学习教育。
2.搞好结合,加强统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地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以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民间中心党委将视情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3.加大宣传,确保实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各社会组织要认真总结学习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民间中心党委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上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社会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的新实践,学习系列讲话、统一思想行动的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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