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全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电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广电总局召开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充分发挥总局党组领学促学的“头雁效应”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法治工作。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审议部门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调整完善广电总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法治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快推动广播电视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立法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广播电视法规体系
一是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研究起草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广电总局全力推进《广播电视法》研究起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积极参与《著作权法》等重要法律制定工作。结合广播电视行业实际,广泛开展调研和协调工作,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选取部分地方广电局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展《著作权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为《著作权法》的修订提出意见建议。专门向全国人大、司法部等部门就疫情防控相关法律修改提出意见建议,为高质量修法建言献策。
三是制修订总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三部规章。研究修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六部规章。出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综合提出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宣传舆论引导、加大行业扶持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多措并举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复工复产。制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的合规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提出要求。继续开展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下放两项行政许可。将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以及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下放至省广电局。配合司法部修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并下发通知对行政许可实施及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2019年“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将自贸区试点的措施在全国推开,并研究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举措。
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7部规章,废止2部规章。继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梳理出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
四是持续优化服务方式。不断优化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受理流程,修订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手册》,提出多项便民措施,全年共接办各类行政事项1500余项,在服务企业、行业、社会和群众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法律实施,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严肃查处广播电台、电视台违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抽查56个地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并督促违规机构及时整改。加大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力度,停播18条违规商业广告,组织约谈违规卫视频道,向各省广电局转交违规线索、投诉信息。开展网络视听领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全国各省IPTV集成播控平台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打击治理“黑广播”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境外卫星接收设施。
二是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发布《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增加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供给,健全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增强应急宣传保障能力,建设应急广播平台,健全传输覆盖网络,布置应急广播终端。深入实施重点惠民工程,不断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国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3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59%。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围绕制修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以及年度预算、决算,广播电视年度统计等重点信息,主动加大公开力度。在广电总局官网增设“媒体声音”专栏,聚合行业发展亮点,提升传播效果。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3件。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广电总局行政执法证申领培训和考试。积极配合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制定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广电总局重大决策、对外签署的重要协议,以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决定进行法律审核,对广电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六是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严格依法办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两起民事诉讼应诉案件。就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示风险点,提出完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开展广播电视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指导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深化“头条”建设和“首页首屏首条”建设,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安排在重要时段、重点栏目、重点平台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法治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在全系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专题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
二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宣传。积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法治频道、法治节(栏)目和新媒体法治传播渠道建设,组织重点短视频平台建立法治短视频宣传矩阵。重点宣传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形象生动、感染力强的法治宣传和疫情防控公益广告作品。
三是加强法治节目栏目建设。引导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开办法治类和道德建设类节目栏目,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和公民道德宣传,推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严格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要求媒体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案件新闻素材。
(二)加强广电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要法治工作,通过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举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全系统共7000余人参加。编写《民法典学习宣传简报》,结合广电实际,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对民法典进行解读。举办全系统法治骨干培训班及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法纪知识竞赛、党内法规知识答题活动。
四、2021年广播电视法治工作安排
2020年广播电视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和进展,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龙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缺失;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广电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加快完善广播电视法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为龙头,做好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三是突出管理重点,管导向、把关口、保安全,把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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