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首届全国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首届全国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美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对中小学美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评估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成立首届全国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小学美育教指委)。
中小学美育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在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对基础教育的美育教育教学发挥研究、咨询、评估、指导、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主要职责是:开展中小学美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结探索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经验与规律;就中小学美育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形式与方法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研制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基本规范、质量标准和场地设施配备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美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展演展示和国际交流;参与开展中小学美育工作的调研、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
首届中小学美育教指委委员共78人,聘期4年,自2021年3月起至2025年3月止。首届中小学美育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6人,秘书长1人,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首届中小学美育教指委秘书处设在中央美术学院。
各地、各校要积极支持首届全国中小学美育教指委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
附件:首届全国中小学美育教学指 导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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