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农水〔2021〕6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农水〔2021〕69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水利部党组工作要求,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农村水利水电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21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21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按照水利部党组部署,坚守底线任务,提升标准质量,创新体制机制。从讲政治和践行根本宗旨的高度,保证长期稳定安全的农村供水;从保障粮食安全和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灌区建设谋划的更深更细;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度,推动农村水电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从提升工作的预报性、预警性、预演性、预案性的高度,强化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1.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脱贫县、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饮水状况的监测,加强摸排。畅通群众反映通道,紧盯12314等各种渠道反映农村供水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发现、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巩固,保持动态清零。强化工程管理管护,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接,做实应急供水方案,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颠覆性问题。脱贫地区协调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多渠道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经费。
2.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印发“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结合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供水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其他地区,实施一批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积极利用地方专项债券、土地出让金收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3.大力推进水费收缴。加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推进力度,实施按月调度,将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分配与水费收缴情况挂钩,抽取180个县开展暗访督导,对推进不力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到2021年底,确保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总目标。
4.着力提高供水水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千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巩固氟超标改水和苦咸水改水工程成效,配套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规范设施设备运行,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水质保障难度大的省份实施技术帮扶。
5.强化供水工程管理管护。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将管理向乡镇人民政府延伸。用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对中西部地区5万处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实施维修养护。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健全完善基层管水员队伍,分级开展管水员培训。继续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示范水厂遴选工作,2021年命名100个左右“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
二、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6.启动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印发《“十四五”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下达2021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以黄河流域和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选一批“十三五”成效显著的灌区,先期实施现代化改造。2021年实施70个以上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7.积极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落实《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有关要求,启动实施461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立中型灌区台账,摸清现状、问题和改造需求。对2019年实施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开展评估。
8.进一步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衔接。加强部门间协调,做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衔接,统筹灌排骨干和田间工程建设,发挥整体效益。积极推进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优先建成高标准农田。
9.推进黄河流域大中型灌区深度节水控水。做好黄河流域大中型灌区用水现状和深度节水分析,在黄河流域筛选一批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大中型灌区,有序启动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动地方落实以水定地要求,合理控制灌溉规模,发展农业节水,把农业用水效率提上去、总量省出来。
10.深入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地出台省级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创建内容和指标,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对36处大型灌区标准化管理、现代化改造进行督查调研,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管理示范灌区考核评价,建设一批示范灌区。继续加强古灌溉工程遗产挖掘、宣传和保护工作,积极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11.严格农业用水管理。加快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灌溉试验和成果推广,指导农民科学灌溉,遏制“大水漫灌”现象。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评价,支持灌溉试验站网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
12.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结合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进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推动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整,推进一般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和水价调整。到2025年,力争基本实现促进农业节水和工程良性运行的改革目标。
三、全面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
13.继续推进小水电突出问题整改。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暗访检查,指导长江经济带省市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以国家公园、重要水源涵养区、珍稀物种栖息地等为重点,启动实施黄河流域过度的小水电开发清理整治,力争2021年完成问题核查并建立整改台账。推动其他地区加快小水电清理整改。积极宣传工作成效。
14.切实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把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小水电清理整改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和考核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5.强化小水电安全监管。开展小水电安全管理情况暗访检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度汛安全。创建100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电站。
16.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在清理整改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规范小水电建设的政策文件。积极落实资金渠道,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作。有关项目省份继续做好农村水电扶贫项目扫尾工作。
17.再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按照新修订的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和水利部示范创建要求,再创建50座以上示范电站,培育通过绿色小水电创建促进河流生态修复的典型。加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监督检查。
四、加快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步伐
18.着力打造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平台。研究制定信息化团体标准,推动全国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行业一张图、建设一张表、监管一张网。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完善信息化平台功能。
19.推动农村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技术应用。完善现有大型灌区信息管理系统,力争实现灌区、县、市、省、部数据共享。以县为单元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系统,推进万人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和千人以上工程取用水计量监测。加大小水电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小水电站集控管理。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20.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严格对表对标,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水电领域改革。
21.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迎难而上的锐气、啃硬骨头的狠劲、钉钉子的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按照水利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推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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