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33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鼓楼区外金川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一期工程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鼓楼区外金川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一期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33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京城墙保护区划内鼓楼区外金川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一期工程-新民村等9个片区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7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鼓楼区外金川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一期工程(新民村等9个片区)。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施工开挖区域内应补充开展考古勘探和必要的发掘工作。
(二)控制施工规模。严格控制管道开挖范围及强度,尽可能扩大与文物本体的空间距离;新建雨污水管道井埋深不宜超过现状设施埋深,尽可能避免扰动地下文化层;临近文物本体的管线应采取防渗漏措施;注意做好地面修复。
(三)补充各管线与南京城墙文物本体及保护区划的详细空间关系图。
(四)补充完善施工期间对文物本体的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并针对开挖过程中土体稳定性、地下水位、渗漏水开展必要的技术监测。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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