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1〕256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瓜州运河港堤段加固工程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瓜州运河港堤段加固工程项目意见的函
办保函〔2021〕256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瓜州运河港堤段加固工程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70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实施瓜州运河港堤段加固工程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瓜州运河港堤段现状河堤及项目施工区域做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评估,明确老堤岸等水工设施以及地下文物遗存的位置及分布范围,根据其文物价值制定保护措施,并对设计方案作出必要调整。
(二)补充涉及项目建设区域的大运河相关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区划管理规定,补充防洪墙、亲水平台、景观步道、防汛步道等工程内容与大运河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位置关系图,并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标注大运河河堤边界、河道宽度、沿线附属文物分布区域。在此基础上完善文物影响评估,具体分析工程施工对大运河文物本体及风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三)完善景观设计,增加绿地面积,缩小地面硬化范围,防洪墙设计应力求简约、朴素,尽可能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和生态设计,突出瓜洲运河与长江交汇处的历史景观特色,延续两岸郊野自然景观风貌,避免城市公园化设计倾向。
(四)明确堤防加固工程具体内容,补充工程设计图、基础图、结构措施图等,细化施工组织方案,补充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水质和环境监测措施、应急预案,以及施工结束后的环境修复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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