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造发〔2016〕5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指标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5-13 03:35:33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指标任务的通知


林造发〔201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以下简称《意见》)确定的防治工作目标,全面做好“十三五”防治工作,切实提高防治成效,保护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我局决定下达“十三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指标(详见附件),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完成防治工作“四率”指标任务的重要性


到2020年实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防治工作目标,是《意见》提出的硬任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十三五”期间的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意见》提出的“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提出科学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好防治责任,切实将指标任务转化为工作方向和发展动力,顺利完成“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四率”指标任务。

二、抓好“四率”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我局下达的“四率”指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科学分解“四率”指标,将本地区的“四率”指标层层分解到市、县,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四率”指标体系。要围绕确定的“四率”指标,逐级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任务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各项任务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要将推进监测预警的智能化、检疫御灾的信息化、防治减灾的社会化、应急救灾的机动化进程作为完成“四率”指标的重要手段,确保“四率”指标的如期实现。

三、严格“四率”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各地要参照《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林造发〔2006〕13号),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健全以“四率”指标为主的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四率”指标任务的年度考核。要建立和实施“四率”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督导制度,准确掌握完成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有关问题,确保“四率”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十三五”期间各地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工作“四率”指标任务分解表
 

 


国家林业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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