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16〕7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郑政文〔2016〕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6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确保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适应新常态、能力上台阶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定期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延伸到基层,督促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经常开展排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告、研判、预警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强化信息直报意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乡(镇、街道)要首先向省、市政府直接报告事件信息,110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119火警电话、12345市长电话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信息。坚持做到即发即报,边核边报,力争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对敏感信息、热点事件和网络媒体上发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要加强研判,不受分级限制,主动报送。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解决好应急与值班分离问题,牢记国务院、省、市三级值班电话,杜绝带班领导、事发现场领导、应急值班人员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现象。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引导鼓励采用视频、音频、图片等形式补充完善信息内容,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建立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建立完善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和完善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基层单位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预案,尽快构建覆盖各辖区、各行业、各单位、各层级的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围绕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活动,重点演练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并不断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编制水平,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实用的预案体系。
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机制
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要强化对应急工作的统筹管理职能,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切实加强对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指挥协调,主动开展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应急能力。进一步理顺突发事件分级处置职能,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条块之间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县(市、区)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可直接报省政府。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席会议制度,以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为单位,由牵头处置单位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研究部署本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增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也可根据计划定时召开。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防范应对中的新闻发布工作,主动与宣传部门沟通联系,熟悉新媒体运作规律,掌握媒体应对技能,发挥好媒体的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
五、构建精干善战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应急队伍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的职责任务,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在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协调联动,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有效处置。突出抓好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改善技术装备,实现专业技术和装备优势互补,形成应急救援合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导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指导督促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由本辖区、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平时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各级共青团、红十字会要组织建立完善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并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认真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
六、提升应急管理物资、技术保障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县(市、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对应急物资实施集中调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需要。建立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积极探索多样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力量,采取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备足应急物资。紧盯应急产业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运用高新技术装备,提升防范应对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建设各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功能,充实数据,逐步实现各级平台纵向、相关平台横向的互联互通,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升资源共享、指挥调度的信息化水平。
七、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安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气象、地震、人防、国土资源、农业农村、水务、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应急知识宣传。郑州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社、晚报社等新闻媒体应发挥自身优势,定时播放、刊登应急知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设立大型固定公益广告牌,长期宣传应急知识。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要切实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市委党校、人社局要把应急知识列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调整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
八、强化应急管理的总结评估和督查考核工作
总结评估和督查考核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创新方式,切实提升总结评估和督查考核实效性。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及各专项指挥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要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对事件处置及防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在15天内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上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对本年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建立突发事件统计信息季报、年报制度,完善分类分级标准,由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报送市政府应急办。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一是围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就应对处置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围绕国务院、省、市三级部署的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有关批示精神,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通过督查考核,切实激发工作干劲、明确工作目标、提升工作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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