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发外字〔2016〕31号 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5-24 23:49:04

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科协发外字〔2016〕31号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国际科技组织人才的培养、推送和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发掘人才、联系服务、培养能力、对外交流等作用,现将《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

民政部

2016年4月8日
 

 

 


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需要,配合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在发掘人才、联系服务、培养能力、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探索人才培养与推送的新路径和新体制的工作要求,针对国际科技组织工作任职有届期限制,更换速度快,竞争性强等特点,为扩大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数量和提升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层次,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保证任职队伍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工作体制机制


1.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划和指导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制定“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重点推送工作计划。

2.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机制。中国科协直接加入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推送由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负责;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加入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推送由各加入单位分工负责。中国科协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目标,对相应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进行重点支持。

3.鼓励开展创新性、引导性的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在我国科技领先或具有竞争力的领域,积极新建或引导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登记并设立总部,将在我国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作为人才和培养推送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在我国已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运用国际规则、增强国际影响、凝聚行业共识的能力。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参与或发起有影响力的大型国际科学计划。

4.会同有关部门为我国专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将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国际化能力建设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等要素列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将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列入人才评价体系,从国家层面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和国际科技交流的激励机制。

5.充分发挥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和后备人员的作用,结合中国科协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利用好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加强智库对外传播能力和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在重大科技问题上发出声音,以务实高效的科技人文交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

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体系

1.建设后备人才库。根据国际科技组织职位及后备人才特点,建设高级职位后备人才库和一般职位后备人才库。鼓励和支持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通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等多元化渠道选拔推荐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外语基础好的专门人才入库。

2.制定后备工作计划。根据参与的国际科技组织的具体情况,中国科协机关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为后备人才制定具体的任职目标、后备期限及后备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后备人才自觉自愿地根据制定的后备工作计划,保持和加强与目标国际科技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目标组织的活动;协助任职后备人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国际组织项目,获得必要工作经历,争取在后备期限内实现任职目标。

3.作好换届竞选工作。支持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重要国际科技组织换届竞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科技组织重要职位竞选的统筹、指导和支持。建立重点国际科技组织重要职位竞选案例库,用于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培训和指导工作。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推荐人员参加国际科技组织重要职位竞选,需针对国际组织的特点提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分析竞选形势,制定可行竞选方案,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协同工作。

4.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数据库,全面了解掌握中国科协机关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在国际科技组织中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分类支持和管理,加强与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数据信息共享。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所参与的国际科技组织重要职位与任职信息统计机制,建立我任职人员的工作档案,加强与专家的沟通与联系。

三、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的配套支撑工作


1.与时俱进努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后备人员参与国际组织职位竞选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吸收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担任学会领导层职务;鼓励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后备人员创造条件参加目标组织相关活动。推动在我国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同等享受国家给予境外国际科技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中国科协机关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对外交往和任职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以培训班或其他适宜方式向任职和后备人员提供国际形势、国家方针政策、国际组织知识、处理国际事务的准则及实操外语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任职及后备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协调好国内规则和国际惯例,处理好国家利益和国际组织关切之间的平衡。

3.鼓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参与相关活动提供经费支持,不断扩大支持力度和资助面。支持国际科技组织领导职务任职人员履职所需出国参加行政性会议及相关活动经费,努力为担任重要国际科技组织领导职务专家提供国内办公经费,支持其开展国际组织任职相关研究等工作,争取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后备人员参与目标组织活动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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