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42号)要求,组织开展了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的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共专项检查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2942家,其中:造纸生产企业1562家,酱腌菜生产企业1380家。共收到专项检查表2637份,其中:造纸企业1386份,酱腌菜生产企业1251份,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四川省的305家企业未上报专项检查表。专项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企业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落实不到位。经对专项检查表统计分析,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2116家,其中:未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的企业611家,未建立台账的企业424家,未开展培训或者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875家,未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的企业754家,暴露出许多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不重视,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认识不到位,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有关要求,未按照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42号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改,主体责任不落实。
(二)排查检查不全面,相关企业底数不清。根据中国造纸协会发布的《中国造纸工业2015年度报告》,2015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企业(即纸浆制造和造纸企业)约2900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目前全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酱腌菜生产企业共计4313家。而此次专项检查仅排查到一半的造纸企业和三分之一的酱腌菜生产企业,暴露出部分地区未认真部署专项检查工作,未掌握辖区内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存在专项检查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
(三)部分地区专项检查工作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到位。部分省份排查出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全省仅有几十家,用了近三个月开展专项检查,上报的专项检查表还存在数量不全、质量不高的问题。黑龙江省绥化市、广东省广州市、甘肃省兰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的部分专项检查表有空项、缺项,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无签字确认等,这也反映出这些地区专项检查不重视、不深入。个别地区专项检查时对企业隐患发现不及时、督促整改力度不足,推动工作不力,在专项检查工作刚结束之际就发生了山东省青岛九盛纸制品有限公司“12·25”有限空间较大中毒事故。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彻底摸清本辖区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确保尚未检查到的企业要检查到位,并及时补报检查有关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坚决遏制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确认各地区排查情况,对于未排查出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去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事故依然多发,较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约占工贸行业较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的50%,其中工贸企业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检修过程中有限空间事故占比较大。为吸取事故教训和遏制事故发生,各地区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要求,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改,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开展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及时转发本通报,并借鉴和吸取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认真部署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市、县级安全监管局摸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2),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止工贸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有限空间事故。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认真总结分析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开展情况,填报专项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形成本辖区工作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刘钊,010-64464450,电子邮箱:liujian@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2015年各地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
3.2016年各地区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1002.html
本文关键词: 安监总厅管四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办公厅, 造纸, 酱腌菜, 生产企业, 有限空间, 作业条件, 确认, 重点工作, 专项检查,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