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发〔2016〕1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民办发〔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寻子寻亲牵动社会各方关注。救助管理机构与走失人群接触机率较高,每年救助大量疑似走失老人、智障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和未成年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开展寻亲服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方法,指导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受助人员口音分析、异地交流问询、DNA比对、报公安协助查询等多种方式,帮助大量受助人员成功寻亲并及时返家,社会反响良好。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扩大社会参与、强化寻亲服务合力,民政部定于2016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各地要围绕“在站寻家,让爱回家”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渠道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寻亲服务宣传。各地要向社会公众普及寻亲知识,公告寻亲信息,展示寻亲服务成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寻亲信息传播渠道,帮助更多的滞留受助人员回归家庭,提高社会公众对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宣传重点
(一)普及寻亲知识。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发现疑似走失或被拐卖人员应及时报警,告知走失人员家庭第一时间就近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登录全国救助寻亲网查看寻亲信息、发现疑似走失家人信息前往救助管理机构确认、及时采集DNA数据,提示为走失高危人群佩戴黄手环等预防措施。
(二)公告寻亲信息。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信息传播平台,广泛运用自媒体推送等方式,发布本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寻亲信息,扩大寻亲信息受众覆盖面,促进与走失人员家庭的良性互动,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受助人员回归家庭。
(三)突出寻亲平台。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手册、制作专题栏目等方式,介绍全国救助寻亲网(网址http://xunqin.mca.gov.cn)功能设置、寻亲公告等内容,发挥全国救助寻亲网在寻亲服务中的重要平台作用。
(四)展示寻亲成效。加大对寻亲成功案例的宣传力度,借助电视等有影响力的媒体及时通报寻亲服务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寻亲服务感人事例,力争成功一例宣传一例,增强寻亲服务社会认可度。
三、宣传方式
(一)做好年度“开放日”工作。今年6月19日是第4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各地要围绕“在站寻家,让爱回家”宣传主题举办救助管理机构体验活动,广泛邀请爱心人士、新闻媒体代表、普通市民,现场了解滞留人员日常受助生活状况。有条件的地区可与新闻媒体、寻亲公益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举办一定形式的合作启动仪式,形成寻亲服务合力。
(二)注重社会宣传。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景式、多角度介绍寻亲服务方法,展示寻亲服务成效,增进社会了解,形成社会协同协作的氛围。
(三)加强舆论引导。主动沟通媒体,引导舆论扩大寻亲服务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广泛吸收和采纳社会监督和群众意见,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增进沟通了解,为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寻亲服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是维护救助管理工作形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救助管理服务效能和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主题宣传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提前策划,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落实专人负责,实现整体部署、上下联动。
(二)强化寻亲合力。要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刊登公益广告、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突出宣传全国救助寻亲网平台作用,提高采集DNA数据比对政策知晓度,广泛倡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寻亲服务,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寻亲、参与寻亲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对寻亲服务的支持作用,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寻亲发布工作机制,提高寻亲服务成效。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救助管理机构于6月15日前将现有待寻人员信息全部上传至全国救助寻亲网。对新增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等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并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救助管理机构要定期形成站内待寻人员纸质档案或影像资料,为来站寻亲人员提供帮助。
民政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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