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16〕139号《民政部关于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6-05-29 22:26:28

民政部关于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民函〔2016〕139号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建设,促进中国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发展。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民政部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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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民函, 民政部,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成立, 登记,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