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41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曹娥庙建设控制地带内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4-27 01:42:25
国家文物局关于曹娥庙建设控制地带内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410号
浙江省文物局 :
你局《关于重新上报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曹娥庙建设控制地带内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曹娥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综合整治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对曹娥庙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及其他建筑的价值和现状评估;补充街、巷等处的基础设施现状评估。
(二)补充《曹娥庙保护规划》的法定公布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规划对该地块内建筑高度、色彩、体量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
(三)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应避免整治风格整齐划一;结合《曹娥庙保护规划》要求,明确不协调建筑单体整治方案。
(四)细化道路整治和管线铺设方案,补充说明路面材料和形制,管线铺设应避开石板路面保存完好的庙弄、井弄及庙后街等道路。
(五)细化施工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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