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39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坎门验潮所建设控制地带内鲳鱼岙进行海边观景平台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4-27 02:11:07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坎门验潮所建设控制地带内鲳鱼岙进行海边观景平台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391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坎门验潮所建设控制地带内鲳鱼岙海边观景平台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坎门验潮所建设控制地带内鲳鱼岙进行海边观景平台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大比例地形图,标注文物及建设项目地段现状,并说明保护利用现状。
(二)进一步补充开展多角度视线分析和景观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平台设计方案,以与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补充基础施工、基坑、边坡支护等的具体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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