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财函〔2021〕4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4-27 23:21:59

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的函






环科财函〔2021〕42号






北京大学:

《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建设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你校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主要任务是面向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迫切需求,以大气氧化性调控为重点,以臭氧污染控制为核心,开展大气氧化性闭合检测与模拟技术、臭氧与大气氧化性来源成因与调控、大气复合污染健康影响与环境效应、区域臭氧污染防治战略、区域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实践等研究,为我国大气臭氧污染的科学与精准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构建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的有关规定,请依托单位围绕《建设申请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4月2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11207.html

本文关键词: 环科财函, 生态环境部, 同意, 建设, 环境保护, 大气, 臭氧, 污染, 防治, 重点, 实验室, 的函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