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管〔2021〕120号《水利部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5-01 02:13:58
水利部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水运管〔2021〕120号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国710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的安排部署,抓紧组织落实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联系人:高全、郭健玮
联系电话:010-63203478、63202227
电子信箱:shuikuchu@mwr.gov.cn
水利部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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