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43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临沂大青山突围战遗址-抗大一分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临沂大青山突围战遗址-抗大一分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432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临沂大青山突围战遗址-抗大一分校旧址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鲁文物呈〔2021〕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临沂大青山突围战遗址-抗大一分校旧址抢险加固工程。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前期勘察研究,进一步考证院落历史格局和旧址建筑沿革,明确原形制、做法,审慎论证院落整合、已坍塌建筑修复的依据和必要性。7、8号院不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构成,应进一步核实其文物级别,翻新建筑整改应符合院落整体风格并有所区别。
(二)结合产权关系,统筹考虑后续展示需要和运用方式,补充水电暖管线,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等方案设计。
(三)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补充完善修缮做法详图。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补充、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全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高度重视抗大一分校旧址的保护工作,督导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管理与研究,认真做好旧址及周边相关院落的整体保护和日常养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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