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45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东林书院道南祠、来复斋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林书院道南祠、来复斋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459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东林书院-道南祠、来复斋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7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东林书院道南祠、来复斋修缮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补充道南祠享堂屋面防水层现状勘察,明确屋面原做法;补充勘察天井、地面排水系统及室内外油漆残损情况。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修缮力度。屋面修缮应采用传统材料及工艺做法;按照实际残损情况,尽可能加固续用原大梁、檩、椽等木构件,明确更换量;优化轻微糟朽木构件处理措施。
(三)完善设计方案。补充天井、地面排水系统修缮设计说明;油饰和外墙粉刷应注意与周边建筑色调保持协调;补充屏门的复原设计依据。
(四)进一步校核文本和图纸。完善道南祠享堂屋面防水层勘察图;补充屋面修缮构造详图。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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