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46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景山绮望楼修缮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5-18 11:57:57

国家文物局关于景山绮望楼修缮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462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景山绮望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0〕186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油饰彩画勘察设计。补充地仗纤维材料、种类和粘结剂成分分析;细化彩画包裹后防霉变措施;局部保护前应进行现场实验,做好新旧彩画衔接;进一步校核油饰、椽飞彩画的具体材料种类。

(二)项目实施中应进一步勘察隐蔽部位,分析残损原因,加强修缮措施的针对性。残损木构件应尽可能加固续用,减少更换量。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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