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规划函〔2021〕26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31日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有关要求,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水平,现就做好世界无烟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各地要以《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中的核心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创新控烟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要广泛传播吸烟及二手烟暴露危害,深入普及电子烟危害知识,引导吸烟者主动戒烟、非吸烟者勇于拒绝二手烟,推动“不让别人吸二手烟是一种高尚社会道德的具体体现”成为社会公序良俗,共建共享无烟环境。
(二)强化戒烟服务宣传推广。为促进各地推广戒烟服务,中国疾控中心等单位整合全国戒烟门诊信息、戒烟热线、移动戒烟等多种戒烟服务资源,设计制作了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各地要有效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强化戒烟服务,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主动承诺戒烟,并提供便捷的戒烟服务。同时积极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及社区力量,协助戒烟者寻求科学的戒烟帮助,正确采用适合自身的戒烟方法。
(三)展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阶段性成果。各省级卫生健康委要主动公示首批省级及以上无烟党政机关建成名单,展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阶段性成果,并发挥其引领作用,推进全社会无烟环境建设。要动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各类控烟主题活动,为全社会控烟作出表率。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具体实施方案可提前报我委规划司,我委将视情组织媒体予以宣传。
(二)我委将陆续在委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材料(海报、折页、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主题宣传片等),请各地自行印制、组织推广。
(三)请各地于5月31日在省级卫生健康委网站首页公示首批省级及以上无烟党政机关建成名单。
附件:
1.2021年世界无烟日海报
2.2021年世界无烟日折页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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