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科财函〔2021〕23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5-19 23:47:03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的通知






环办科财函〔202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部属单位,各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广泛动员全社会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成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六五环境日的有关安排,我部将举办2021年“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围绕减污降碳总要求,展现科技创新在污染减排、碳达峰与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弘扬勇攀高峰、攻坚克难的科学家精神,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生态环境部主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承办。

三、活动安排

(一)优秀讲解员选拔

通过预赛、半决赛和总决赛,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并代表我部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1. 6月15日前,各地方、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预赛,形成推荐名单。

2. 7月15日前,生态环境部组织举办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半决赛和总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优秀讲解选题/剧本征集

结合本次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面向全国同步征集一批优秀讲解选题和剧本,供“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决赛或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使用,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5日前一并报送。

四、有关说明


(一)推荐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地区(含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讲解员选拔和讲解选题/剧本征集工作,讲解员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选题/剧本不超过5个;生态环境部部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讲解员选拔和讲解选题/剧本征集工作,讲解员推荐名额为1人,选题和剧本不超过5个。

(二)生态环境讲解员基本要求: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普通话标准。职业不限,年满16周岁。

(三)生态环境讲解选题/剧本基本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和趣味性;文字简洁,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便于后续科普创作。

(四)本活动实施方案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www.chinacses.org/hjkp_23038/)查阅,了解具体内容和工作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活动对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传播中国生态环保声音、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科学素养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推进。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5日前完成选拔和征集工作,在线(www.wjx.cn/vj/ORLHQSr.aspx)填写推荐表、打印盖章并上传扫描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怡芊、陈胜(010)65645377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杨勇、陈永梅(010)6221071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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