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办字〔2011〕151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切实加强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现将《关于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为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切实加强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现就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性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实施以来,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专利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与支撑体系日益健全, 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网络平台日趋完善,地方专利信息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加强,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专利信息专门人才不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对专利信息的利用不够,专利信息服务相关规范欠缺,全国专利信息工作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统筹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等。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紧密围绕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和《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以促进专利文献信息的有效利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为目的,以满足社会各界专利文献信息需求为导向,加强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专利文献信息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全面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树立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加大国家和地方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统筹力度,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相互协同、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政府主导、市场推动。针对当前制约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发展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政策制定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相关社会机构开展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
分类指导、重点突破。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状况,分门别类进行指导。针对影响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入点,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目标是,全国专利信息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加强,人才规模显著扩大、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消除专利信息人才制约;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利用专利文献信息的水平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明显加强,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为了确保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实施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人才培训体系
1.加强专利信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要为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企业和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培养至少1名专利信息工作专门人才;在全国培养30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和10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利用领军人才。支持鼓励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图书情报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专利信息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大学生、科技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专利文献信息利用意识,提高利用能力。
2.加强专利信息人才管理。制定专利信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办法,建立专利信息人才培训工作档案,制定专利信息人才使用考评管理办法,建立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和领军人才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专利信息人才积极发挥作用。
(二)积极构建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帮扶顾问体系
3.实施专利文献信息情报支持工程。开展专利文献信息检索、分析与预警等工作,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分析报告和专利竞争情报,支撑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为政府、产业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组织构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情报汇集与共享工作机制,实现情报价值最大化。
4.实施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利用促进工程。面向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科技型、外向型企业开展专利文献信息利用促进与帮扶工作。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专利文献信息利用的支持与指导力度,协助其完善专利文献信息利用工作制度。支持建立政府协调下的专利信息利用需求者与服务者之间的对接关系。
(三)努力健全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业务指导体系
5.加强全国专利信息工作指导。发布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发展指标体系,促进专利信息工作的开展。加快向社会提供基础专利文献资源。制定专利信息服务规范,培育专利信息服务业。从地方专利信息机构、图书情报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中遴选一批具备条件和能力的机构,支持其开展专利信息工作、承担有关工作任务。
6.开展专利信息工作战略合作。结合“知识产权省部合作会商机制”,构建国家与地方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专利信息工作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提升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能力。
7.实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工程。围绕国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地方和区域专利信息中心建设等,逐步建立10个左右的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支持其服务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保障和宏观管理
(一)加强对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明确负责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机构。要根据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年底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本年度专利信息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大对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投入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资金和人力等投入。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努力建立相应资金。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专利文献信息工作。
(三)做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发展评估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把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编制发布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年度发展报告,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