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甲级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的公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16-06-15 01:08: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关于对甲级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的公告》
鉴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监管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6月30日仍有效的甲级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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