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资〔2016〕186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6-18 00:54:15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6〕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的要求,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号)有关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众创新创业,鼓励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展示平台。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和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丰富双创平台服务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双创的重要举措。创赛整合了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提供市场对接、辅导培训等创新创业服务,自2012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了聚集创新创业资源的重要平台。创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化评选方式,选拔出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高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创赛挖掘出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地方政府整合政策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区域创赛快速发展;带动金融投资和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加快培育和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使创赛真正成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和弘扬创新文化的重要抓手。

二、总体要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支持创赛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办好创赛,优中选优。严格比赛流程,创新评价模式,办好创赛地区赛和行业赛。各省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地区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对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逐级评审,对拟推荐入围行业赛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选拔出的优胜企业和团队经公示后进入行业赛。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精心设计行业赛,组织好半决赛和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和电视比赛的形式,挖掘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高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

(二)建立名录,动态跟踪。各省科技部门建立创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收录通过初赛、复赛、决赛、行业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参赛信息,并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关注企业成长、发展,并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科技部。

(三)聚集资本,对接合作。各省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创赛平台,聚集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推动社会资本与参赛企业对接合作。

三、组织实施

科技部定期汇总各省报送的创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研究提出支持方案,财政部综合考虑财力状况予以适当奖励,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此项工作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推动,委托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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