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文〔2016〕3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6〕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5日
郑州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为主线,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推进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监督范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
问责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中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三、问责的重点领域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问责活动。
(一)扶贫开发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资金滞留严重,项目审批时间过长、报备不及时,项目招投标不及时,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验收不及时,管理不善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重点项目的建设责任、建设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环境、资金拨付、政策落实、问题协调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单位:市重点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对落实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方便基层群众干事创业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明放暗不放、放虚不放实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等行为,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顽疾。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期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人员到位、资料移交到位并按期发放新证。着力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强征强迁、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资金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教育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对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舞弊、违规办学、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学校招生考试、联合办学、教学安排、学籍管理、规范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卫生计生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机构改革、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落实新农合资金和公共卫生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卫生计生民生工程资金。对全市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吃“回扣”问题。对违规非法接受捐赠和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环保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解决偷排偷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失职渎职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督促城市公用事业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对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建设、执法装备和检验仪器设备配备等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和执法装备、检验仪器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公安和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对公安交通路面执勤执法、户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政策不落实、治超责任不落实和新组建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执法不透明、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安全生产领域
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健全基层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设置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建立开发区、产业聚集区以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设立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行政村(社区)安全监管人员。对郑州市的油气管道隐患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21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上述十大领域开展问责年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务院交办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核查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搞好自选动作,切实做到紧抓重点与攻克难点相结合,督查问题与督办解决相结合、执纪问责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地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阻梗”和“最先最后一公里”,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坚持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贯穿始终,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实效。每月10日前,各重点领域责任部门、各级监察部门要将上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问责情况报送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联系电话0371-67186461,市纪委邮箱:zzdfzfs@163.com)。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6日一6月20日)。通过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部署。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一7月31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3.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一10月31日)。各级政府要组织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责任。重点落实评责机制,开展评责活动。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一11月3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全市问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方法措施
要将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1.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焦问题,立定靶子。
2.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做到自纠自查、立行立改。
3.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适时开展市直部门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互评,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4.建立问责机制。各级监察部门要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处理,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尽快制定本地、本系统、本领域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监督问责,推动部署落实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的原则,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督查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要正确处理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干事创业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问责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带动更多的人干事创业。要注重总结问责年活动取得的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倡导敢为、会为、想为的风气,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
附件: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重点评议对象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含市重点项目办)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安监局
市城建委
市规划局
市交通委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市扶贫办
市卫计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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