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48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战国燕、秦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巴林-奈曼-阜新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战国燕、秦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巴林-奈曼-阜新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488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巴林-奈曼-阜新500KV输变电工程穿越战国燕、秦长城遗址的请示》(内文物字〔202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战国燕、秦长城保护区划内实施巴林-奈曼-阜新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补充拟建项目涉及战国燕、秦长城保护区划及铁塔塔基(含施工坑部分)建设区域内的考古勘探资料,并进一步论证项目绕行、避让长城的可能性。
(二)明确拟建YZ548、ZZ548、YJ52、ZJ52四座铁塔的位置、塔底面积、线网高度、施工方式,相关设计应与长城环境景观相协调。
(三)补充完善拟建项目施工期间的长城安全防护措施、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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