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1〕48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北省博物馆馆藏曾侯昃戈等4件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5-28 01:30:39
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北省博物馆馆藏曾侯昃戈等4件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博函〔2021〕487号
湖北省博物馆:
你馆《关于为随州市博物馆复制4件一级文物的请示》(鄂博文〔2021〕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曾侯昃戈(总登记号:5.25001)、春秋时代“鄎子行”铭文铜盆(总登记号:4200002180000110131713)、西周“黄季作季赢”铜鼎(总登记号:4200002180000110143241)、春秋时代楚屈子赤角铜簠(总登记号:4200002180000110131478)复制方案。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复制上述4件一级文物各一件,复制工作原则上不接触文物本体,建议通过三维扫描模型铸造法,确保文物安全,并保存好相应模具与文字影像资料。
二、复制过程中,注意观察原器物的铸造工艺、缺陷等信息,加强安全监管,控制文物提用环境,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复制完成后,应对文物复制品标明复制的标识和数量编号,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及时将复制档案、评估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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