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6〕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6-24 22:57: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陈吉宁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肖亚庆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焕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

努尔·白克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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