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8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6-25 01:02: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6〕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意见》(豫政〔2015〕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明确食品农产品出口年度工作目标,扎实推进2016年食品农产品出口各项重点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市)创建工作


1.向质检总局推荐2016年度国家级示范区并做好国家级示范区现场考核迎检工作。(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考核验收及表彰2016年度省级示范区。(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参照兄弟省份示范区奖励标准,统筹利用相关资金,适度、合理提高我省示范区奖励标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商务厅、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支持南阳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对南阳创建工作进行预验收并向质检总局推荐考核,争取2016年通过质检总局验收。(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培育特色食品农产品出口竞争优势

5.加快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支持食品农产品生产区域或企业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力争生态原产地产品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稳步推进“一县一品”创建工作,在梳理108个县(市、区)162个出口品种基础上,按照出口潜力、市场前景筛选确定10个左右新品种,培育新的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级别出口品种。(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

7.巩固和壮大食用菌、禽肉产品、水果、食用调味品、蜂产品等具有一定规模的转型升级基地,培育茶叶、中药材等有较大潜力的转型升级基地,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品牌产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8.组织出口企业到食品农产品出口先进省份考察观摩,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做法。(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推动出口企业对外注册工作


9.推进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对外注册,重点帮扶肉类企业对蒙古、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2016年推荐完成20家(次)以上企业对外注册。(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省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配合)

10.做好商丘通宝食品公司对菲律宾注册、河南永达集团对马来西亚注册、河南福喜公司对日本注册、三门峡百家丽达果蔬汁公司对美国注册、河南金之荣食品公司对美国注册的指导工作。(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

四、做好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工作

11.围绕优势出口食品农产品,加快标准制修订,结合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厅、质监局)

12.坚持“一套严格标准,兼顾内外两个市场”原则,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一标两市”行动,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帮扶行动计划,重点推动食用菌、肉制品、果品3类出口产品国内外标准体系有效衔接。(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省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配合)

五、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3.积极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加快食品农产品出口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和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提高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利用率,推进原产地签证一体化和无纸化申报,进一步提升食品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省商务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4.继续落实食用菌、柳编制品、果品等重点出口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执行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等收费减免措施。(责任单位:省国税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5.加大对示范区内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示范区内出口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充分利用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优惠


16.提高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等优惠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的积极性,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中韩、中澳自贸区优惠政策享受出口食品农产品关税减免优惠。(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郑州海关)

七、搭建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信息交流平台

17.建立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平台定期编发《联席会议工作情况通报》,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宣传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八、对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进行考评、表彰

18.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及时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责任单位: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19.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纳入全省质量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牵头,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20.表彰2015年度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先进典型,对相关单位、部门2016年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进行考评及表彰。(责任单位: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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