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明电〔2016〕1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6-27 21:21:31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运明电〔20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2016年6月26日10时30分许,湖南省衡阳骏达旅游集团一辆车号为湘D 94396的旅游大巴(核载55人、实载55人),在宜凤高速K33km+900m处,撞向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发生起火事故,经初步核实,已经造成35人死亡。

此次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杨晶和王勇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同志迅速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当前正值暑期,旅游人数增多,要求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举一反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将此次事故的情况通报到本地区的每一家运输企业、每一名驾驶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企业实际,举一反三,全面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立即对道路客运进行全面清理,逐车逐线对客车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要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三、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要督促运输企业合理安排班次,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要支持运输企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地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点,为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轮换提供服务。

四、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

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排查,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对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或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不得安排运输任务。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

五、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要针对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及早采取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依托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强化标志牌的申领、核发流程;要督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加强对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对多次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员,坚决调岗或辞退;要联合公安、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等地区的巡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分析客车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司乘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特别是要针对车辆起火等意外事故,做好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培训司乘人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意识,熟悉和掌握防火安全基本常识,确保司乘人员会发出险情信号,会疏散乘客逃生,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级火情,会紧急避险,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恶劣天气下的运输保障。

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安全风险评估,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督促运输企业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强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加强驾驶员出车前安全提示,减少在恶劣天气下的运输作业。
 

 

 


交通运输部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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