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50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白浮泉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公园建设项目(一期)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白浮泉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公园建设项目(一期)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505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大运河-白浮泉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1〕4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白浮泉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公园建设项目(一期)。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文物构成周边现状照片;进一步核实白衣庵遗址是否尚存;逐项图示各工程措施与文物构成的空间关系;补充评估都龙王庙影壁外侧观景台、入口牌楼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应适当弱化现代园林倾向,减少连续硬地面积和尺度;牌坊等各类建构筑物风格应与文物构成有所区别,可不限于仿古样式,并应严格控制其高度、体量;优化龙泉禅寺和都龙王庙外观景台及地形处理设计,注意空间尺度。
(三)细化完善基础设施改造设计。补充说明新建设施和现状设施的关系;各类基础设施应隐蔽设置;优化增压泵站和蓄水池选址,尽可能远离文物本体。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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