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是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实施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通知》(市场函〔2020〕16号),为做好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清结项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结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跟踪指导,组织培养对象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填写《项目结项验收表》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相关文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www.mct.gov.cn)查看、下载。
三、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培养对象《项目结项验收表》及有关结项材料(含电子版)邮寄至项目执行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项目执行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结项材料。
四、项目执行办公室将对培养对象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取消培养对象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1.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验收要求
2.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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