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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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6〕9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河南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


 

 

 


2016年河南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9号),明确2016年工作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大力推动“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复混肥、轮胎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在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依托“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推进新药研发质量与品牌提升。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结合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中欧班列物流服务水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银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弘扬工匠精神。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质监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创”示范基地质量和品牌创新。围绕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难题。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以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基地为龙头,在产业集聚区高水平建设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开展质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卓越绩效、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产品创新,鼓励企业在创意设计、提高科技含量和性能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和有效供给。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在各类组织中,推广应用政府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出台实施指南。推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推动质量技术标准创新,加强先进标准研制,将自主技术融入标准,提高先进标准供给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加快制定河南省品牌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完善品牌标准体系,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继续做好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河南省名牌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积极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提升品牌竞争力,做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品牌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交流活动。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

(六)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煤炭、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成品油市场监管,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行业潜规则。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锅炉,淘汰建成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印刷。(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保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严查日用品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重点领域推行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抽查。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开展交通运输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开展口岸传染病风险评估,提升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水平。继续加强禽流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进口食品“清源”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攻坚,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水平。(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粮食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行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开展全省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市、县级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推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鼓励企业在“信用河南”网站公开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发挥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工业企业创建活动。建立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开展201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建成并运行“农安信用”频道,推进主要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治理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和围标串标问题。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质监局、旅游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知识产权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建立质量共治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放、管、服”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组织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加强质量品牌宣传,树立河南质量、河南品牌的良好信誉。在与社会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探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河南保监局、省知识产权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质量工作考核。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调质量、品牌考核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推动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开展消费者保护考核评价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做好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南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增进公众对河南质量、河南品牌的信心,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品牌意识。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网络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道。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银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

(十二)推动外贸优进优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管理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创新服务外包检验监管模式,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的进出口工业产品提供通关便利。加快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在B2B(企业对企业)模式和扩大出口上有大的突破,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产业健康发展。实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指导电子商务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标准执行力。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中邮递、快递渠道实施的走私违法活动和通过“蚂蚁搬家”等方式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制定“豫货通天下”平台管理标准,成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联盟。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质量监测机制。发挥电商产品执法打假维权协作网作用,严查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邮递、快件渠道的监管,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检查,打造“豫货通天下”品牌,在电商平台试点推广互联网“过滤”技术,构建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的“防火墙”。打击售假、虚假宣传和侵权盗版的网站。(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


(十四)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质量、标准化、计量、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管理、食品安全、化妆品等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编写2016年医疗质量管理安全报告。制定河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发布2016年河南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省教育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制定关于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河南省装备标准“走出去”名录,开展优势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的翻译、发布、推广以及国际对标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启动实施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计划,优化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和实施《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动计量标准、装备、服务“走出去”。打造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起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和“绿色之星”认证。(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推进质量和品牌相关学科建设,支持高校自主设置质量品牌相关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快与质量品牌相关的人才培养。举办2016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十七)实施质量和品牌重点工程。把质量提升、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政府质量奖培育、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品牌价值评价,实施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质监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和品牌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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